枫桥丰碑:新时代下的成长与担当
作者:王浩 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3-12-26 点击:0次
2023年12月7日,山西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调解工作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大会在太原召开。枫桥经验,最初是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随着时代发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手段不断推广迭新,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我党建立伊始,就时刻保持着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党的一切工作都要从群众利益出发,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作为基层工作者,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长期工作在与群众交流的第一线,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是我们的责任与使命,做好事,做小事,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党的工作要深入到群众中间,走进大街小巷,走进田间地头,想民之所想,忧民之所忧,急民之所急,通过调查研究、座谈会、民意调查等方式,听取群众的心声,了解他们的诉求,掌握真实情况,切切实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敢于自我批评和改进。几十年的枫桥经验告诉我们,党的干部要勇于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批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复杂化,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改正错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动“化解矛盾纠纷 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不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枫桥经验”是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勇于自我革命,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果,在实现现代化强国的征程中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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