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制度选用好干部——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三人谈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转载 时间:2013-04-15 点击:0

 

用好制度选用好干部——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三人谈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好干部成长起来、培养出来了,关键还是要用。中央新近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选拔任用好干部的制度保证,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当前,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都在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落实。如何用好制度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如何把从严要求贯穿各个环节,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如何确保一个地方选人用人风清气正?山西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忻州市委书记董洪运,临汾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明星,右玉县委书记苏连根。
   党管干部,必须不断改进完善方法
   记者:在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不敢担当的问题,比如,因怕丢票而当“老好人”,在民主推荐中简单的“以票取人”。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把党管干部这个首要原则进一步凸显出来。请结合实际谈一谈如何具体体现?
   董洪运:过去那种简单的“以票取人”,把选人用人机械化、简单化了,背离了民主推荐的本意,也导致你所说的党组织和干部不敢担当。我们要按照中央要求,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和主体作用,强化党委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把关责任,确保党管干部这个首要原则得到全面落实。
   忻州市委近年来在这方面也做了一些探索。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道关口”,市委实行了“三三制”,即干部的年度考核、重点工作考核、民意测评各占1/3权重,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为防止干部考察流于形式,实施了“5+2”办法,即:坚持静态了解与动态了解、时点考察与时期考察、全面工作考察与重点项目考察、现实表现考察与历史成长考察、工作环境考察与生活环境考察 “五个相结合”;配套建立了日常记实档案和干部考察进社区“两项”制度。在规范干部任用程序方面,实施 “四先四后”办法,即先申报后启动、先审批后调整、先审核后操作、先共同考察后上会研究。在干部任职资格把关方面,实施“五从严”规定,即从严审查干部任职资格条件、从严把握破格提拔条件、从严履行干部选任程序、从严做好被问责干部工作安排、从严执行任职回避制度。在干部识别使用方面,特别注意考察干部在项目建设、扶贫攻坚、民生改善、环境保护等转型跨越主战场上的表现。几年这样坚持下来,催生了一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记者:《干部任用条例》既强调党管干部,又坚持发扬民主。在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方面,忻州市委采取了哪些有针对性的措施?
   董洪运:就像每枚硬币都有正反两面一样,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是相辅相成、并行不悖的。我们在突出党管干部的同时,采取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比如,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的干部选任工作进行 “一报告两评议”;建立健全 “12380”举报电话、干部群众来信来访、网络举报 “三位一体”的群众监督平台;出台拟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市管干部实行任前实绩公示等规定和办法,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在全省率先将干部选任 “记实监督系统”延伸到14个县 (市、区)。
    把从严要求贯穿各个环节,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记者:新修订的《条例》通篇都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组织部门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主要职能部门,应该如何体现这一要求?
   张明星:再好的制度,没有人去执行或执行力不到位也是没有用的。突出“从严”,就是要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的标准与条件、程序与方法、原则与纪律,做到不走样、不变通。要严到思想上。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使党委这个决策层全面把握,使组织人事部门这个执行层熟练运用,使广大干部群众这个监督层了解知晓、便于监督。要严到选任上。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选任干部,积极破解“唯票唯分唯年龄唯GDP”难题,切实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严到监督上。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把好资格关、程序关、廉政关;要加大条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检查程序是否合规、导向是否端正、风气是否清正、结果是否公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要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记者:以改革创新精神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本地本部门的干部选任工作,是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应有之义。请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坚持“改”,做好自选动作?
   张明星:坚持“改”,就是推进干部选任中动议、推荐、考察、决定等方面的改革,用基层创新来丰富顶层设计。临汾市委把干部选任制度改革列入全市“改革创新年”的重要内容,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市管干部任免工作规程》等配套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动议程序,改进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制度,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细化干部交流、干部调配、职数审批等工作流程。同时,注意把干部选拔任用与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考评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不断提高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此外,还要把握“度”,做好精细动作。比如,既要注重解决“唯票唯分唯年龄唯GDP”的老问题,又要避免出现不要票、不要分、不要年龄、不要产值的新问题,防止“按下葫芦起来瓢”。
    守住“底线”不逾“红线”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记者:古语道,郡县治,则天下安。县委书记在我国行政体系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肩负着选人用人的重要责任。请你谈谈县委书记如何发挥表率作用,正确行使选人用人权,坚定不移地守住“底线”、不逾“红线”?
   苏连根:古语道,公生明,廉生威。其实讲的就是“一把手”的表率作用。把用好的制度选人和用好的作风选人统一起来、坚持下去,才能有效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为县委书记,就是要通过自觉遵守和执行制度,不随意、不打折、不变通来发挥表率作用。
   具体讲,要“把好三个关口”“守住两条底线”。“把好三个关口”,就是把好干部资格关,严格选拔任用条件,防止放松标准、降格以求,特别是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要严格审查;把好程序关,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要求,严格选人用人的组织程序,防止程序空转、违纪违规;把好干部廉政关,充分听取纪检、检察、审计等部门的意见,严格检查廉洁自律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守住两条底线”,就是要严格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的 “十不准”和《干部选任监督意见》的 “十严禁”。
   记者:干部工作如何才能走好群众路线,做到让社会公认、让群众满意?
   苏连根:首先,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就是自觉做到“五听”,即:听群众意见、听单位干部职工意见、听服务对象意见、听相关单位意见、听分管领导意见,做到干部群众满意度低的不能作为考察人选,多数人不拥护的不能提拔使用。其次,要坚持民主决策,不搞“一言堂”和少数人说了算,防止民主不够、民意失真等问题的发生。我们推行县委常委会无记名票决制,就使民主集中制原则成为一种可量化、可操作的制度。三是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去年,我们实行了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干部考察实绩公示、新任领导干部跟踪考察、干部谈话函询4项制度,使干部选任全过程形成了可操作、可检验、可追究的闭环系统。(山西日报记者 田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