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委组织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转载 时间:2014-02-07 点击:0

1月24日下午,市委组织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在前段自学的基础上,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了深入研讨,干部科室的负责人结合学习体会进行了逐条讲解。常务副部长张俊文同志围绕新条例“突出党管干部原则、突出好干部标准、突出问题导向、突出从严管理要求”的四个突出特点进行了深度解读,同时对贯彻落实好新《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

张俊文同志指出,组工干部作为《条例》的执行者、监督者,不仅要先学一步,更要学深、学透、学精,成为行家里手。一是要改进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把新《条例》贯彻落实到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的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考察方式方法,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改进选拔程序和素质能力测评办法,引导干部在实绩实干上竞争。从严掌握破格提拔,增强公开性透明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着力检查选拔任用干部导向是否端正、程序是否合规、风气是否清正、结果是否公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条例》的贯彻执行,真正实现干部工作风清气正。三是要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要对照新《条例》深入研究,积极探索,不断健全完善现有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四是要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契机,积极宣传党的干部工作政策,利用集中学习、召开座谈会、撰写体会、开辟专题栏目、发表文章等形式,深入解读新《条例》,交流心得,进一步提高学习质量。要广泛应用微信、微博、网站等媒体平台,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良好环境。 (田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