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打出减负“组合拳”让企业轻装上阵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转载 时间:2014-08-18 点击:0次
8月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依法行政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为各级各部门强化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这是市委、市政府自觉提升治理能力,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加速服务型效能政府建设,特别是针对企...
8月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依法行政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为各级各部门强化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这是市委、市政府自觉提升治理能力,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加速服务型效能政府建设,特别是针对企业运行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紧密结合我市当前的经济形势,经过缜密调研、反复论证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这一系列具有现实意义的改革措施,必将对全市上下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推进依法行政常态化,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今年以来,宏观经济形势更趋复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企业发展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政府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帮助和支持,迫切需要政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祭出组合拳为企业减负。4月中旬,研究制定了《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煤矿及涉煤企业当前困难的实施意见》(简称“煤炭十条”),4月底又开展“强化依法行政减轻企业负担”的专项治理活动。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专项治理活动专题调研组和问卷调查组以深入企业走访调查、举行企业家座谈会和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直接面向企业征求意见,归纳整理出94项涉企负担,涉及企业“三乱”、中介机构乱收费轻服务、涉企培训过多过乱、各类协会依附行政权力乱收会费等多个方面。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依法行政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正文共分十条,分别从十个方面对涉企行政权力作出规范。其中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方面,制定出台了“建立涉企权力清单、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清单,推出权力‘挂起’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两项政策措施。前者主要针对的是企业反映的乱收费、收费依据不明的问题。后者主要是要解决企业反映执法部门罚款标准不一、弹性太大、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其中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我市5月初开展了这项工作,现在已经全部完成,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在强化层及监督方面,明确了“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推行“人性化”执法理念上,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的经验,更好地落实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减少现在行政执法单位重罚轻纠的现象,提升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针对调研中企业反映集中且强烈的问题,《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加强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涉企培训工作、强化对协会的管理”。在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方面,重点是加强日常监督考察,建立中介机构的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按照服务价格、质量等方面的表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不同等级有不同的监督措施。规范涉企培训,重点是建立培训预审批制度,各部门的涉企培训要求预审批机构严格把关,避免重复培训、多头收费和收费过高等问题。加强企业协会管理这一方面主要是明确三点。第一,公务员包括离退休人员不得在协会中兼职;第二,推进协会去行政化,与业务主管单位脱钩;第三,严禁协会超标准收取会费。在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推行并联审批、集中审批,公示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态度。此外,还规定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畅通督查举报渠道,及时了解企业出现的新问题、新负担,全面落实惠企减负政策。
在《意见》起草过程中,起草领导组认真研究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山西省企业负担监督办法》等国家最新的企业减负政策及省市曾出台过的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各项政策合法合规,同时,针对调研情况整理出的94项涉企负担,6月中旬由政策研究组提出了意见初稿。并在此基础上,参考借鉴了一些先进地市的经验做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了反复修改。随后,又多次召开由市直物价、财政、经信、政务大厅、国地税、煤销公司等19家部门、企业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讨论并书面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实施意见。(温 洲 刘冬冬)
今年以来,宏观经济形势更趋复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企业发展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政府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帮助和支持,迫切需要政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祭出组合拳为企业减负。4月中旬,研究制定了《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煤矿及涉煤企业当前困难的实施意见》(简称“煤炭十条”),4月底又开展“强化依法行政减轻企业负担”的专项治理活动。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专项治理活动专题调研组和问卷调查组以深入企业走访调查、举行企业家座谈会和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直接面向企业征求意见,归纳整理出94项涉企负担,涉及企业“三乱”、中介机构乱收费轻服务、涉企培训过多过乱、各类协会依附行政权力乱收会费等多个方面。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依法行政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正文共分十条,分别从十个方面对涉企行政权力作出规范。其中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方面,制定出台了“建立涉企权力清单、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清单,推出权力‘挂起’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两项政策措施。前者主要针对的是企业反映的乱收费、收费依据不明的问题。后者主要是要解决企业反映执法部门罚款标准不一、弹性太大、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其中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我市5月初开展了这项工作,现在已经全部完成,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在强化层及监督方面,明确了“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推行“人性化”执法理念上,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的经验,更好地落实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减少现在行政执法单位重罚轻纠的现象,提升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针对调研中企业反映集中且强烈的问题,《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加强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涉企培训工作、强化对协会的管理”。在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方面,重点是加强日常监督考察,建立中介机构的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按照服务价格、质量等方面的表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不同等级有不同的监督措施。规范涉企培训,重点是建立培训预审批制度,各部门的涉企培训要求预审批机构严格把关,避免重复培训、多头收费和收费过高等问题。加强企业协会管理这一方面主要是明确三点。第一,公务员包括离退休人员不得在协会中兼职;第二,推进协会去行政化,与业务主管单位脱钩;第三,严禁协会超标准收取会费。在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推行并联审批、集中审批,公示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态度。此外,还规定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畅通督查举报渠道,及时了解企业出现的新问题、新负担,全面落实惠企减负政策。
在《意见》起草过程中,起草领导组认真研究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山西省企业负担监督办法》等国家最新的企业减负政策及省市曾出台过的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各项政策合法合规,同时,针对调研情况整理出的94项涉企负担,6月中旬由政策研究组提出了意见初稿。并在此基础上,参考借鉴了一些先进地市的经验做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了反复修改。随后,又多次召开由市直物价、财政、经信、政务大厅、国地税、煤销公司等19家部门、企业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讨论并书面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实施意见。(温 洲 刘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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