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城乡出台“乡干部进村八不准”规定力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见实效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转载 时间:2014-05-06 点击:0次
粟城乡出台“乡干部进村八不准”规定力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见实效 近日,粟城乡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在组织乡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干部作风转变相关文件精神基础上,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立说立行制定出台了“乡干...
粟城乡出台“乡干部进村八不准”规定
力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见实效
近日,粟城乡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在组织乡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干部作风转变相关文件精神基础上,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立说立行制定出台了“乡干部进村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向基层推销各种物品,不准由基层报销个人开支,不准收受馈赠的财物(包括土特产),不准入村打牌耍麻将赌博,不准承揽村里工程项目,不准推诿村民的合理信访诉求,不准辱骂群众,不准在村里饮酒和大吃大喝。
乡党委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公开承诺,并在全乡农村进行公告宣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由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乡纪委共同组成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违反本规定的人员一律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该制度近一段时间的推行,进一步拉近了干群距离,增强了群众对乡镇干部的理解、支持和认可度。 (王晓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