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考核“指挥棒”引领正确政绩观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转载 时间:2014-05-23 点击:0次
用考核“指挥棒”引领正确政绩观——我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突出转型发展主线质量效益中心
新闻背景
上月末,我省出台了《山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规定》,与此同时,全省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对外公布并施行。与上年相比,此次考核不但更加注重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而且增添了颇多引人关注的热点亮点,比如权重设置不唯GDP,在全国率先开展“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考核等等。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记者走访了相关人士。
激励先行先试破解发展难题
记者:我省新出台了《山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规定》,与以前的《考核工作试行办法》相比,新的《规定》有哪些特点?
张高宏:《规定》与我省原《考核工作试行办法》相比,既保持了基本框架、基本做法的稳定,又突出了创新性、规范性和针对性,特别是在突出科学发展导向、按照好干部标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力度。在指标设置上,强调以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为统领和切入点,全面深化改革,强化创新驱动,加强对产业转型、科技创新、生态文明、民生改善和党的建设等方面重点任务的考核。在考核方法上,进一步突出针对性、简便性和综合性,加强日常考核,简化考核程序,实行分类考核。在结果运用上,进一步严格考核奖惩,对于考核中发现的违背科学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记者:今年对各市的考核指标进行了“瘦身”和优化,“瘦”了哪些?“优”了哪些?我省各市的资源禀赋、经济基础、发展条件等差别较大,在新的指标体系中,如何充分体现各地特点?
李新春:“瘦身”和优化坚持了考核的“考少、考精、考重点”原则,“瘦了”近20%的指标,在内容分布上,将产业转型、生态文明、城乡统筹、民生改善设定为一级指标,分别占总分值的26%、12%、10%、27%,进一步突出了重点、突显了导向。为体现各地特点,防止“一刀切”,考核对各市新增 “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指标,由各市根据区位特点、经济基础、发展条件等申报,旨在激励先行先试、破解难题,突出差异化。
记者:省直单位的职能特点不同,如何防止省直单位在指标申报上低定高超、避重就轻,激发各单位“跳起来摘桃子”,省考核办采取了什么措施?
张高宏:为激发“跳起来摘桃子”的进取精神,省直单位工作任务指标按照“改革创新、突出重点”的原则和“细化、简化、具体化”的标准进行设置。对各单位申报的考核指标,首先从纵向上进行审核,要求在近几年的工作基础上必须有所进步、有所创新,工作标准不能低于往年。其次从横向上进行审核,要求各市与省直单位的考核任务相互衔接、相互对应,重点任务各市和有关省直单位共同承担、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立足转型综改强化科学发展
记者: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降低了GDP分值权重,不唯GDP论英雄,新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义务教育均衡”等民生改善指标,在全国率先开展“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考核,增加 “环境空气质量颗粒物浓度综合消减率”指标,这些变化对被考核单位和部门,意味着什么?这样设置出发点是什么?
张高宏:今年的考核指标体系以转型综改为导向,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之所以降低GDP分值权重,新增创新驱动、民间投资比重等考核指标,更加注重民生改善和社会发展,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是要为那些坚持科学发展的干部松绑鼓劲,引导各级各部门多比较发展质量、发展方式、发展后劲,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从制度上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更加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赵建英:“民生改善”“生态文明”等指标权重逐年加大,对弥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短板将起到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体现了中央要求,遵循了省委部署,回应了民众关切。
记者: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五个“一票否决”事项的考核,切实防止过多过滥的“一票否决”考核事项,省考核办主要采取哪些措施?
李新春:为清理和规范“一票否决”考核事项,根据中央精神,今年,我省出台了《关于清理和规范“一票否决”考核事项的意见》,纠正部分地方、部门在考核工作中使用“一票否决”过多过滥的问题,防止简单使用“一票否决”考核事项安排工作、推进工作现象。按照《意见》要求,我省实行“一票否决”的考核事项,仅保留中央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人口和计划生育五项,省直部门和市县区自行确定的“一票否决”考核事项予以取消。
记者:考核加强了各市与省直单位的合作,防止“各自为政”的同时,会不会带来单位部门间的推诿扯皮,考核工作有没有事前预防的相关规定?
李新春:这一点,考核部门也事前做了预设。要求重点任务各市和有关省直单位共同承担、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比如下达给各市的考核任务,同时也作为省直牵头责任部门的考核任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科技创新城建设”等省里的重点任务,根据行动计划的任务分解意见,同时列入了各市和省直单位的考核指标。
巩固已有成果加强日常管理
记者:考核指标下达后,对任务的进展情况,省考核办如何加强日常管理?
李新春:考核指标下达后,省考核办和省委、省政府督查部门将加强协作配合,对照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对各市和省直单位进行定期检查,跟踪问效,及时通报,督办落实。同时依托“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表现的综合研判,引导各级干部将精力用在工作、将功夫下在平时,形成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此,省考核办下发了 《关于认真做好各市、省直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分解及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细化责任、强化落实,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机制;根据今年的考核要求,改进完善了“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进一步加强对考核指标推进落实情况的监测研判;同时,对省直各部门创新性考核指标实施项目化管理,细化推进落实措施和工作路径,在过程管理和年终评价中进行重点查验。
记者:我省考核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有哪些?与兄弟省市相比,我省考核工作的主要特点是什么?与以往相比,我省新制定的考核指标体系有哪些的改进和调整?
张高宏: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4年来,我省不断探索、积极创新,形成了一批具有山西特色、富有成效的实践成果和理论成果,如:“三合一”的组织领导机制、差异化任务分解、依托“考核信息系统”进行过程管理、“三加一”实绩公示、“五评一体”测评体系、实地查访核验,从严把握“一票否决”考核事项,等等。《规定》将这些相对成熟稳定的政策、做法以制度成果的方式加以巩固,为考核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赵建英:《规定》贯彻落实了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的一系列精神,体现了中央和我省对考核工作的新部署,适应了转型跨越发展对考核工作新要求,回应了人民群众对考核工作的新期待,遵循了改革发展和干部考评的科学规律。
记者:“中央驻晋单位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工作开展以来的成效怎么样?下一步有哪些改进措施?
李新春:去年开展这项试点工作以来,有力促进了中央驻晋单位与各市、省直单位的协作联动,对推动全省转型跨越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促进作用。在此基础上,今年又将山西检验检疫局、太原海关、省通信管理局和山西物资储备局4家中央驻晋单位纳入综合评价。下一步,将进一步严格考核评价、完善奖惩办法,通过加强过程管理、多方考核测评、及时反馈评价意见等方式,促进、激励中央驻晋单位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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