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群众路线 力戒四风:我省挥出反“四风”组合拳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转载 时间:2013-09-04 点击:0次
清退违规用车、治理吃喝不正之风、两节“五不准”、清退会员卡、停止新建楼堂管所——
山西日报讯(记者刘宇)领导干部调整离职后仍然带车占车,似乎成为不成文的惯例;有的领导干部甚至利用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借车换车,这些现象严重损害了党风政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9月3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我省从8月下旬开始,在全省党政机关中开展了违规用车专项清退活动,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今年9月20日前,向本人所在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作出“个人报告承诺书”。这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省反对“四风”的又一有力举措。
此次违规用车专项清退对象是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和退(离)休领导干部,国有(控股企业)也要参照执行。清退主要包括八种行为:一是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或私营企业和个人车辆的行为;二是党政机关长期租用(租期或累计租期超过30天以上)车辆用于公务用活动的行为;三是违反规定一人占用两辆(含)以上公务用车(轿车、商务车、越野车)的行为;四是领导干部异地调职后继续使用原单位公务用车 (临时借用不得超过3个月)的行为;五是领导干部离职、退(离)休后,或离职、退(离)休后到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任职之后,仍然占用原单位公务用车的行为;六是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借车、换车的行为;七是违反规定悬挂军警号牌、使用警报警灯的行为;八是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
在清退违规用车之前,我省就开展了吃喝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目前已派出5个检查组赴各地明察暗访;为确保全省党员干部过一个祥和健康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佳节,省纪委监察厅发出公开信,要求全省党员干部两节期间严格遵守“五不准”,即:不准用公款办豪华、奢侈的节庆活动,不准用公款送月饼和各类节礼,不准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和支付凭证,不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不准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补贴等;7月16日,省纪委还在全省各级机关、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部署开展了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截至8月5日,1135705名在编干部职工全部填报会员卡零持有报告,覆盖比例为100%。此外,我省近期还将对全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做进一步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