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推行干部考察人员“持证上岗” 确保干部考察工作准确 客观 真实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转载 时间:2014-12-03 点击:0次
晋中市推行干部考察人员“持证上岗” 确保干部考察工作准确 客观 真实为认真落实“从严考核、从严选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要求,晋中市实施了干部考察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即参与干部考察的人...
晋中市推行干部考察人员“持证上岗” 确保干部考察工作准确 客观 真实
为认真落实“从严考核、从严选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要求,晋中市实施了干部考察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即参与干部考察的人员通过考试获得“干部考察人员资格证”后,方可参与干部考察工作。具体做法是:
从严资格条件,把好“审查关”。一是确定范围。将市县两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纳入选拔范围,建立干部考察人员库,为推行跨单位、跨县市交叉考察提供充足的人员储备。二是公布条件。明确干部考察人员的4项基本条件和3项资格条件,明确4种人员不得进行报名。三是资格审查。各单位在调查摸底和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后向市委组织部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初步人选,从源头上把好入口关。
从严学习培训,把好“考试关”。一是组织培训。印发《干部考察工作实用手册》,组织有关时事政治、干部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培训班,学习干部工作新要求、新政策。二是组织考试。统一组织笔试,根据考试成绩从中选优研究确定最终人选,统一颁发资格证书进行备案。
从严责任落实,把好“监督关”。一是动态管理。干部考察资格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查检验。如果出现工作调离、身体原因、责任追究等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干部考察的,收回资格证。二是落实“一岗双责”。考察人员在考察工作中,既要担负考察人员责任,又要对干部选人用人风气负责。对于不能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取消其干部考察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厉惩处。(冯建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