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权县在非公经济组织中积极推行“345”发展党员工作法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转载 时间:2012-07-11 点击:0

 

三培养 四列席 五评议
切实做好非公经济组织发展党员工作

----左权县在非公经济组织中积极推行“345”发展党员工作法

在非公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以来,左权县针对联合支部多党员人数少的实际,在充分调研、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制定并推行了“345”发展党员工作法,进一步做好了新形势下非公经济组织发展党员工作。
“3”,即三培养,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发展对象要接受工作所在企业党支部、工作所在企业、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党支部同时培养。工作所在企业党支部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组织者,负责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组织走好每一步骤,完善好每一份资料,把好每一“关口”。工作所在企业了解、掌握发展对象的实际情况,是发展对象培养信息的提供者,负责按时向党支部提供发展对象的培养情况。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党支部是培养发展对象的辅助者,要安排两个培养联系人,负责辅助培养发展对象,按时向工作所在企业党支部提供发展对象的培养情况和意见。
“4”,即四列席,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发展对象所在企业的领导和职工(或职工代表)四次列席党员大会,反映发展对象的培养情况。所列席的四次会议分别是确定重点培养对象预备人选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党员大会、确定重点培养对象为发展对象的党员大会、确定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确定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党员大会。每次会议上,要求列席人员把发展对象的实际表现反映到党员大会,作为党员表决的依据之一。
“5”,即五评议,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非公企业领导和职工(或职工代表),对发展对象在成长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的五次民主评议。第一次评议是由联合党支部在申请入党人所在企业组织召开的企业领导和职工(或职工代表)参加的确定申请入党人为重点培养对象预备人选的会议上,对申请入党人进行的综合评议。评议后,依据评议情况、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党支部提供的情况通过投票推荐申请入党人为重点培养对象预备人选。第二次、三次、四次、五次评议是企业领导和职工(或职工代表)在列席参加的确定重点培养对象预备人选为重点培养对象、确定重点培养对象为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确定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四次党员大会上,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表示发展建议。评议后,具有表决权的党员依据评议情况、发展建议、企业提供的情况、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党支部提供的情况和自己掌握的培养情况以投票方式表决,确定发展结果。
“345”工作法推行以来,全县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已新增入党积极分子286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93人,发展党员11人。实践证明,“345”发展党员工作法的推行,解决了非公经济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培养难、成长难、了解难、表决难等问题,得到了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认可,使发展党员的质量明显提高,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号召力明显增强。(王振文)